项目概况芙蓉区城投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RCG-F202304210020 项目名称:芙蓉区城投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4584690元。 最高限价:458469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芙蓉区城投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 项 1528230 152823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湘发改法规规〔2023〕19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文资委、广播电视局,各银保监局,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期2023年—2025年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中航南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本项目最终中标人。 特此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中标候...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期2023年—2025年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SGDZZ-202301,招标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期2023年—2025年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1.2.2项目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起于光达站,止于梅溪湖西站,线路全长26.375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23座车站,并设综合基地黄兴车辆段。2号线一期(望城坡站-光达站)于2014年04月29日开通运营,西延一期(梅溪湖西站-梅溪湖东站)于2015年12月28日开通运营。本项目涉及的电扶梯分布在车站和黄兴车辆段,共计246台日立品牌电扶梯,其中,自动扶梯196台,垂直电梯50台; 1.2.3招标范围:为2号线光达站至梅溪湖西站(含黄兴车辆段)共计246台日立品牌电扶梯的维护保养及修理;垂直电梯轿厢地板修理及更换;电扶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及取证、安全检验(含重大故障的第三方检验)...
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着力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与监管办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标前监管 (一)严格审批核准招标事项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中应当包含招标内容,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批复文件中明确招标事项;只审批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由项目单位向审批部门单独提出招标事项申请,招标事项批复文件应当抄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2.已审批核准的招标事项不得随意改变,因情况变更等特殊原因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3.省发展改革委应当定期组织抽查招标事项批复情况,发现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的,责令改正,并交由有权机关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