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泊富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泊富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泊富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 规模: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泊富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共四层,分别为29层、30层、37层、38层。装修总面积约8000m2,每层面积约为2000m2。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包括: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花工程、门窗工程、轻钢龙骨隔墙及砌体隔墙;室内水电安装: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会议系统及消防系统等(不含定制成品家具,移动家具,装饰画);具体详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3日,每天9:00-12:00,14:30-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经办人身份证;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以上③留原件,①②④⑤内容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到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电话:0731-8569571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26号新华大厦12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0748226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层
联 系 人:郭劲松、曹凯
电 话:0731-89767891-679
传 真:0731-89767893




